金银花露 - 玄幻小说 - 傻女人郑秋月(np)在线阅读 - fūщёňH.c○#9436; 郁钦的过去

fūщёňH.c○#9436; 郁钦的过去

    两年后。

    郁钦站在落地窗前发呆,连颜琦推门进来都没有听到。

    “郁总,郁总?”

    郁钦回过神来,“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董事会把下午的会议推迟到了叁点。”

    郁钦坐回椅子上,“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颜琦没有离开,依旧站在办公桌前。

    郁钦抬头,“还有事?”

    颜琦犹豫了一下开口,“明天是高伟国的忌日。”

    “噢,你去给他送束花吧。对了,你父亲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“谢谢郁总关心,手术很成功,不过毕竟年纪大了,需要好好静养。”

    “嗯,替我向颜伯问好。”

    第二天,郁钦抽出时间去了趟医院。

    他坐在病床前,看着床上依旧昏迷不醒的女人。

    “我有半年没来看你了吧。”?òùsんùɡе.còм(roushuge.)

    郁钦拿起被水浸湿的毛巾为她擦拭干枯的手掌,他自顾自的说着,尽管女人无法给他回应,但他知道她什么都听得到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?”郁钦脸上带笑的看了她一眼。

    他又继续低头为她仔细的,一根一根的擦拭手指,“是高伟国的忌日。”

    女人依旧闭着眼睛,像已经死亡了那样,除了轻微的呼吸,“我猜你应该很想念他吧,不过你放心,我不会放你下去和他还有你儿子团聚的,我会永远吊着你最后一口气,让你在这边陪我。”

    他语气温柔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说什么美好的话语。郁钦把她的掌心也擦拭干净后放下了她的手,他忽然拿起床头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,又看了看她的手,他握着刀将刀尖抵在她的手背上。

    他盯着她的脸慢慢用力把刀刺入,像刺入一块柔软的蛋糕,“你应该感觉不到痛吧?”

    刀尖破开手背薄而松弛的皮肤,刺入肌肉和骨缝中,最后从掌心的皮肤刺出,插入女人身下病床的棉絮中。

    女人的手掌流了大量的血,血液蔓延开来,将她身下的床单染成触目惊心的红色,可女人依旧毫无反应,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郁钦失望的把刀拔出,在女人的手掌上留下一个恐怖的伤口,“真可惜。”

    房间里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。

    “啊!”门口的护士路过,看到这一幕愣住,她捂住嘴巴,瞪大眼睛看着郁钦手里带血的刀。

    郁钦站起来把刀扔在桌上,他拿起毛巾给自己擦了擦手,冲她粲然一笑,“不好意思护士小姐,麻烦你帮她包扎一下伤口。”

    护士们早就被告知,这间病房里住着的是高氏集团总裁的母亲,只管做事,不过问任何问题已经成为她们心照不宣的默契。

    但今天看到这样一幕,也不免叫人感到震惊,高氏总裁竟然这么恨自己母亲吗?

    郁钦6岁那年被高伟国从孤儿院领走。

    6岁已经算是大孩子了,几乎很少有家庭愿意收养,那个时候,郁钦以为被领走的这天是自己幸福生活的开始,他以为从此以后,他也像别的小朋友一样,拥有爸爸妈妈了。

    高氏夫妇有一个儿子叫高茂,既然不是生不出来孩子,领养郁钦的目的就显而易见了。

    为了给高茂培养一个只听命于他,忠心于他的一条“狗”。

    郁钦学习搏击、射击,进行惨无人道的忍者训练,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在高茂遇到危险的时候不顾一切地保护他,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。

    他总是被训练搞得伤痕累累,甚至奄奄一息,年少的他不明白,凭什么高茂的命就比他的更高贵。

    他在这样丝毫感受不到爱意的日子里,心一天天变得冷硬扭曲。

    高茂生性恶劣残忍,高中的时候,曾经高调的追求过校花。

    却被校花一句,“我喜欢郁钦”弄的脸色铁青。

    “你喜欢郁钦?”高茂残忍的勾起嘴角。

    “你难道不知道郁钦只是我们家养的一条狗?”

    校花怒目圆睁,觉得他实在是恶心,高茂不允许她走,还打电话把郁钦叫了过来。

    见到郁钦,站在高茂身后的校花,脸有些发红。

    “哑巴了?不知道叫人?”高茂伸出手指狠狠的戳着郁钦的胸口。

    郁钦面无表情地看了眼高茂,也瞥了一眼他身后的女生,

    他冷淡的开口,“少爷。”虽说是叫着少爷,可郁钦脸上没一点恭敬的表情,让高茂听起来格外的不爽。

    女生则惊讶的瞪大了眼睛,看着郁钦。

    “你给老子跪下!”高茂心里不痛快,居高临下的命令着,他要让郁钦在自己面前低贱的像一条狗!这样他才会解气。

    郁钦没做反应,只是看着他,被他的眼神盯着,高茂心里直发毛,但还是嘴硬的仰着脖颈骂人,“你他妈看什么看!?老子让你跪下!你听到没有?”

    他身后的女生看不下去了,“高茂!你怎么欺负人呢!”

    高茂恶狠狠的回头瞪了眼女生,“你给老子安静点!这个小白脸你以为是什么白马王子?”他又看向郁钦趾高气昂的说,“他不过是我脚底下的一条贱狗。”

    郁钦还是面无表情的,但他皮肤下面的血液都沸腾了,他在极力克制自己,毕竟他从小就被教导,不能忤逆自己的“主人”。

    “你不跪?”高茂扬起手掌,“那我就打到你跪为止!”

    没等巴掌贴近郁钦,郁钦就抓住了高茂的胳膊,一拳揍在他的脸上,他用了十分的力气,把高茂打得鼻血飞溅。

    郁钦浑身的血液都在叫嚣着,打死他,他也的确这么做了,一拳接着一拳,从小接受训练练出一身健壮肌肉的人,和从小学习马术、高尔夫的白斩鸡,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。

    郁钦在他身上发泄着自己的戾气,高茂被打得鼻青脸肿,郁钦的拳头也变成红色,高茂开始还是恶狠狠的威胁,被打到最后就只知道求爷爷告奶奶的求他饶了自己。

    郁钦一言不发,松开了高茂被拽皱的领子,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,但他不后悔。

    他把几乎被打晕的高茂扔在地上,像扔一件垃圾那样。

    女生从后面追上来,拽住他的手腕,“郁钦!你的手出血了。”

    郁钦把胳膊从她手中抽出,冷漠的说了句,“离我远点。“

    当晚回家的郁钦自然是很惨,他跪在别墅门前的地上,被高伟国用鞭子抽到皮开肉绽,血肉模糊,像是真的要抽死他那样,郁钦跪不住倒在地上,却咬紧牙关一句求饶的话都没说出口。这就是他从小视为父亲的人做出的事,许梅竹看了一会儿觉得残忍但也没制止,只是开门进家里去了,毕竟郁钦打的,是她的亲儿子。

    一直站在旁边的管家颜伯看不下去了,郁钦是他看着长大的,虽然郁钦生性凉薄,但自己总归对他有些感情,更何况郁钦还只是个孩子。

    虽然平时郁钦也常受惩罚,可从来没有一次像这样严重。

    他忍不住开口替郁钦求情,“高总,再打下去可能会出人命。”

    高伟国带着恨意看向倒在地上的郁钦,最后一鞭子顺着郁钦的左耳抽到后脖颈。

    郁钦睁不开眼睛,左耳刺痛嗡鸣,他猜自己大概要聋一只耳朵。

    高伟国终于扔下鞭子,留下一句恶毒的话,“不知道服从主人的话,我不介意换一只狗来养。”

    像是从天空中传来了这句话,浑身都是鞭痕和鲜血的郁钦心里庆幸,自己的耳朵保住了。

    郁钦跪在门前,高伟国下令要饿他叁天,让他好好长长记性。

    郁钦又饿又渴摇摇欲坠,膝盖跪的生疼,在艰苦的训练中,他早就拥有了超乎常人的意志力,在此刻,他的心也变得更加冷硬。

    颜琦是管家颜伯的女儿,算是从小和郁钦一起长大,虽然没怎么说过几句话,但相比于总是对她动手动脚的纨绔子弟高茂,她对孤儿身份的郁钦更有好感。半夜里,她拿来了馒头和一杯水。

    郁钦睁开眼睛,颜琦被他眼里的冷意震慑到,尽管他看起来一副快要死了的模样,但眼神像受伤的孤狼一样让人胆寒。她鼓起勇气把馒头递到他的嘴边,她知道他此刻连抬起手的力气都没有。

    颜琦小声说,“他们都睡下了,没人看见。”

    郁钦终于放下防备,张开干涸的双唇,狼吞虎咽地吃着,像虚弱的饿死鬼那样,一个馒头和一杯水下肚,他的精神也恢复了些。

    他看向颜琦的眼神稍稍缓和了些,但依旧没有说话,颜琦也没期望他会和自己说些什么。作为服侍高家的一员,父亲教导自己的只有忍耐,所以,她佩服郁钦的所作所为,他是自己想要成为的人。

    颜琦离开了,郁钦看着高家紧闭的大门,眼神幽暗,他在心里发誓,他要变得更加强大,而高家的一切总有一天会全部属于自己。

    之后的某一天,高伟国突然心脏病发进了医院,高家上上下下全都进了病房陪护,除了高茂、郁钦和颜琦几个小的。

    郁钦躺在床上,看着天花板,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,突然他听到一阵尖锐的求救声。

    他原本不打算管,可这叫声实在是太过凄厉,他穿了鞋子走到颜琦门口。

    颜琦被喝醉了的高茂压在床上狎玩,她声嘶力竭的哭喊,求救声回荡在空旷的别墅里。

    高茂狠狠的甩了她一耳光,伸手粗暴的扯开她胸前的扣子,嘴里骂着粗鄙的脏话,难闻的酒气喷洒在颜琦布满泪痕的脸上。

    郁钦拿起门口装饰用的花瓶朝他走过去,没有犹豫的,手起瓶落,花瓶被打碎在高茂的头颅上,高茂满头是血的应声倒在颜琦的身上。

    颜琦含着眼泪看着站在床前的郁钦,他救了自己。

    郁钦没有说话,他拖着高茂回了他的房间,扔到了床上,他拿起高茂的打火机点燃了窗帘。

    颜琦的惊愕转瞬即逝,她拿起了桌上的一瓶威士忌,将酒洒落在高茂的身上。

    郁钦和她对视一眼,这一刻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默契、一种特殊的联结。

    郁钦像豹子一样,在黑暗中潜伏着,伺机而动,在合适的时刻,给了敌人致命一击。

    高家被一把火烧了个精光,老公病倒,儿子离世,这些打击让许梅竹几近崩溃。

    “是你!是你杀了我儿子!”客厅里,许梅竹揪住郁钦的衣领,目眦欲裂。

    郁钦冷漠的看着她流泪的眼睛,“你听到警察说的了,他喝醉了酒,抽烟把屋子点着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在说谎!你们都在说谎!我儿子就是你害死的!因为你一直记恨他!”

    郁钦把她的手指掰开,“他是我的“主人”,我怎么会恨他?我只是他的一条狗,您忘了吗?”

    许梅竹惊愕的看着比她高出一个头的郁钦,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当初瘦小沉默的孩子,已经长成今天这幅模样,充满压迫感。

    “你把我的儿子还给我!你把他还给我!”许梅竹哭的撕心裂肺,再度扑上来拽着郁钦的胳膊,指甲嵌进郁钦的皮肤里。

    郁钦把她推倒在地上,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袖口,“要发疯麻烦去别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颜伯站在一旁,急忙搀扶起许梅竹,郁钦开口了,“颜伯,我看夫人受刺激过重,需要静养。”

    颜伯领会到他话中的意思,冲他点点头,把快要哭晕的许梅竹扶进房间,锁上了门。

    “颜伯,你觉得高茂是怎么死的?”

    听郁钦从背后幽幽的发问,颜伯心里咯噔一声,他想了想谨慎的回答,“少爷平日里就爱喝酒,发生这种悲剧在所难免,人死不能复生,我会劝夫人想开一点。”

    郁钦的笑浮在脸上,点了点头,离开了。

    颜伯看着他的背影知道,高家要易主了。

    郁钦进了病房里,高伟国头发灰白,穿着病号服,他虚弱的睁开眼睛,这一天果然早晚会来。

    郁钦坐在他身边,拿来了一份遗嘱和一根笔。

    “在这上面签字,我会保证你老婆下半辈子依旧像现在一样衣食无忧的活着。”

    不需要看,也知道遗嘱上写的什么。

    “你是个聪明人,你主动签,还可以和我谈条件。如果你不签的话……”郁钦掏出一把枪对准他的脑袋,“我会先送你和你儿子团聚,然后再送你老婆下去。”

    高伟国胸膛剧烈起伏的呼吸着,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落得今天这个地步,会被一个身份下贱的孤儿威胁,他用尽气力,“我……赌你……不敢。”

    郁钦面无表情的将子弹上膛,他在这个世上孤身一人,没有任何可失去也就没有任何弱点,而没有任何弱点的人是不可战胜的,“我是你培养出来的怪物,我敢不敢,你最清楚。”

    高伟国死死的瞪着他,几乎愤怒的快要喘不上气来,郁钦无牵无挂,冷漠残忍的本性,让人相信他任何事都做得出来,杀几个无足轻重的人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高伟国儿子没了,可他还想保住自己的一生挚爱许梅竹,没想到他呼风唤雨几十年,竟然到头来被这样一个毛头小子威胁,他握住钢笔,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,“我……当初……就该……抽死你。”

    郁钦没什么反应,冷漠的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怎么……知道……你会……信守承诺。”高伟国喘喘的呼吸着,气若游丝,仿佛一只搁浅的鱼。

    郁钦把遗嘱放到他面前,“你没有别的选择,只能相信我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……你……出尔反尔……我做鬼……也不会……放过……你。”怀着对许梅竹的爱,绝望的高伟国用尽力气在遗嘱上签下自己的名字,郁钦收起遗嘱,垂眼看他,“你可以安心上路了。”

    他关闭供氧机,站在他的床边,漠视着高伟国因供氧不足而慢慢痛苦的死亡。

    X市机场。

    “郁总,天气原因,我们的航班取消了,只能临时在附近住一晚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搜索了一下,这附近是个类似于城中村的郊区,住宿条件非常一般,想要住好一点的酒店的话,得往市里开近两个小时。”

    郁钦只想天气赶快好转然后离开这里,被困在机场让他心情十分烦闷,“就住附近吧,反正明天应该就可以起飞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,郁总。”

    X市机场所建的位置十分偏僻,机场旁边的城中村因为靠近机场,住宿饮食生意就发展起来,为滞留的和暂时歇脚的客人提供服务。

    各家建造的几层小楼用做旅馆,少说十几家,颜琦选了看起来最为干净的一家,不过本身就是小旅店,肯定比不上五星级酒店,但好在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

    外面的雨噼里啪啦的下着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。

    “郁总,这里外卖不方便,我出去给您买些吃的回来。”颜琦递给郁钦一条干净的毛巾。

    之前听旅店老板热情的介绍,说往前走不远是美食一条街,吃的东西应有尽有。

    郁钦一直坐着也烦了,他站起来,“我和你一起,就在外面随便吃点吧。”

    一条街的两头全都是小吃摊,尽管天气差,但还是很热闹,因为天气滞留的乘客都躲在雨棚里就餐。

    郁钦打着伞往前走,颜琦看着小摊皱起眉头,她多少有点洁癖。

    最终,郁钦在一家馄饨铺前停下,颜琦开口,“郁总,前面应该还有饭馆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就吃这个。”郁钦看着摊后的男人熟练的将馄饨包好然后下锅,他想起了那个女人,那个消失了两年的女人。

    小车上有一口深锅,深锅里的热汤正冒着热气,男人用勺子将鼓肚的馄饨一个一个下入锅中,在这样阴冷的雨天,一碗馄饨可以温暖人冰冷的身体。

    “可是这里的卫生看起来……我怕您吃了以后不舒服。”

    郁钦笑了,“真把我当金贵的人了?”

    也是,郁钦什么苦没吃过,在野外训练的时候,为了活下去,什么能填饱肚子的东西都得往下咽。

    颜琦点了两碗馄饨,摊主是个皮肤黝黑的大哥,让他们俩先进雨棚里坐着。

    郁钦忽然想吃馄饨,颜琦心里大概明白这是为什么,两年前,郑秋月仿佛人间蒸发一般,无声无息的消失了。

    “你说她到底去哪了?”郁钦看着前方,不知道在说给谁听。

    颜琦看着他的侧脸,不知道那个女人知不知道郁钦此刻正为她神伤,她从没看到过郁钦对谁这么上心。

    “连她的馄饨店都不要了。”每每想起她,郁钦的心中都会有种异样的感觉,这种感觉前所未有,他不知道这种感觉代表什么,但他讨厌这种感觉,因为这种感觉左右着他的情绪。

    “您二位的馄饨好了。”摊主穿着雨衣将两碗馄饨放到桌上,他露出憨厚的笑,提醒他们,“有些烫。”

    郁钦握着塑料勺,舀起一个馄饨,递到嘴边将热气吹散。

    颜琦吃下一个,心里有些惊讶,虽然这馄饨里全是野菜,可竟然比自己吃过的肉馄饨还要好吃。

    抬头看向郁钦,没想到郁钦先是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,接着他的眼睛散发出兴奋的光芒,他快速走到摊位前,泥地上的雨水飞溅在他价值不菲的西装裤上,他难以克制自己的激动,“这馄饨是谁做的?”这味道,就和那女人的味道一样,他一辈子都不会忘。

    男人被他的表情吓住,以为他是来找茬的。

    郁钦努力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,解释道,“你家的馄饨很好吃,我想为你投资,帮你开店。”

    男人松了口气,想了想说,“那我得回去商量一下。”又拿起汤勺继续搅动锅中的馄饨。

    “和谁?”郁钦迫不及待的想要从他嘴里听到那个名字,他的身体甚至激动到微微颤抖。

    男人觉得郁钦有些奇怪,但神经大条也没多想,“我妹子,艳霞。”提起她,男人脸上有自豪的神色。

    郁钦愣住,“艳霞?”

    “对啊,于艳霞。怎么,你认识她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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