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银花露 - 耽美小说 - 主播男妓在线阅读 - 31 你们不想知道吗?沈遇是怎么跪在我面前求我放过他的。

31 你们不想知道吗?沈遇是怎么跪在我面前求我放过他的。

    清晨的终南寺被朦胧的晨雾笼罩着,钟鼓敲响的浑厚声音仿佛能洗去心头所有的阴霾,略带湿润的石板路上,还残余着昨晚的积雪。

    扫地僧身穿着土黄色僧袍,慢慢悠悠地用柴扫帚扫雪,一阵踏踏的脚步声走进,扫地僧抬眸望过去。

    “你好,请问往前走就是终南寺的主寺了吗?”来人是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人,设计独特又低调的服饰可见此人的审美独特,而男人脸上挂着温润的笑容,动作优雅和缓。

    “是的,现在主寺已经开门了,施主需要带路吗?”扫地僧客气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不用了,谢谢你。”男人说完,就往前走去。

    扫地僧看着男人的背影,思绪凝了一瞬,刚才那个男人无论是动作还是语气,都无可挑剔,像是位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,但扫地僧却从那人的骨子里,品出一股危险的味道来。

    也罢,出家人不问俗事,扫地僧又埋头扫着他的雪。

    而这位远道而来的,正是霍沉。

    他行至主寺的阶梯下,仰头望去,高高的阶梯和高耸的寺塔上还有积雪,此处如同纯净的世外仙境,台阶之上的祭火台冒着烟,缥缈袅袅。

    霍沉一想到来这里要找的人,便忍不住讽刺地笑一声。

    他抬步沿着台阶而上,沉沉的晨钟声音穿过积雪,传至耳边,焚香交缠着雪后清冷的气味,萦绕在鼻尖。

    “咚——咚——咚——”

    随着九声落下,霍沉也跨上了最后一级阶梯。

    素雅肃穆的主寺没有什么人,主寺之中的大堂之上,只有一个身穿着竹青色长袍的人,跪在蒲团之上。

    长袍穿在那人身上,让他如同民国时期的儒雅公子,而他此时跪姿正式,背挺得很直,正仰头看着佛祖像。

    霍沉走了过去,在旁边的蒲团上跪了下来,带着几分温润的笑意,扭头看向旁边的人,说道:“先生平时经常来这里吗?我一路上都没看见什么人。”

    穿着竹青长袍的人转过头看霍沉,只见这人长着一张儒雅至极的脸,胸前的右排长袍纽扣上,还别着一个淡碧翠色的平安锁。

    那人薄唇微启:“霍沉,霍家上任家主霍行明的养子,排行第二,也是现任家主的弟弟,无妻无子,只有一个后辈,就是侄子霍殷。”

    霍沉慢慢荡开一抹笑意:“你知道我?偷偷调查我了?”

    “我对你没有丝毫兴趣,只要你不调查我,我也不会调查你。”说话的,正是邵奕南,他直视霍沉,但那双淡漠的眼睛,却没有丝毫情绪起伏,如同一口沉寂的深井。

    “侄子的要求,很难拒绝啊。”霍沉感叹般,说了一句,然后就仰头看着佛祖像了,仿佛一个虔诚的教徒。

    “你们调查到多少了?这么好奇沈遇的过去,为什么不干脆问他?他不肯说?”邵奕南轻轻笑了。

    “我问你,你肯说吗?”霍沉眯着眼睛打量他。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肯的,他霍殷不是好奇沈遇的过去吗?你让他来见我,我不仅可以坦言,还可以把沈遇被我玩的时候,是怎么求饶的,怎么哭到崩溃的,全部都描述给他听,你们不想知道吗?沈遇是怎么跪在我面前求我放过他的。”邵奕南低低地笑。

    疯子,简直是一个疯子。

    霍沉可算是明白为什么邵奕南不怕得罪霍家了,因为这根本就是一个不管不顾的疯子。

    半晌后,邵奕南停止了笑,状似感叹道:“太可惜了,我竟然当初妄想沈遇能和我重新开始,妄想让他爱上我,结果我漂亮的小遇,变成了别人的,早知道,我当初就应该一直关着他。”

    “一年多以前,沈遇消失的那两周,果然是在你那里。”霍沉蹙眉。

    “是啊,当初的小遇真是可怜又可爱,我最爱他脆弱到好像要坏掉的样子了,我从来没有这么精致漂亮的玩具,我很喜欢他,可惜现在问题棘手了很多,他学聪明了,找到了帮手,”邵奕南笑着说,儒雅的面容让他看起来像是温润而清濯的玉石,但嘴里说出来的话,却让人不寒而栗,“不过没关系,我保证,我的小遇很快就会回到我身边了,他注定是属于我的。”

    说着说着,邵奕南发现他一直没等到霍沉回话,仿佛他是一个没人搭理的自导自演小丑,他有些恼怒地看过去,却见霍沉紧紧盯着他,那眼里满是兴味,就如同......猎手看见了喜欢的猎物。

    ?

    自从等到了霍父霍母回来的确切时间后,沈遇整个人都紧张了起来,霍殷完全没想到他会这样紧张,这种紧张的气氛,几乎蔓延到家里的每一个角落。

    但紧张之余,沈遇却又很雀跃兴奋,他拉着霍殷逛遍了阳城大大小小的商店,想要为第一次见霍父霍母做点见面礼准备。

    这几天走过的地方,简直比沈遇来这里读书一年去过的地方加起来都多。

    随着过年的步伐走近,年货也开始不断出现在商场的货架上了,霍殷带着沈遇去了一个他小时候常去的小集市买年货。

    这种地方其实在阳城并不多,特别是随着新的城市规划推进,很多类似的集市都被取缔了,也就霍殷这种土生土长的本地人,能从犄角旮旯里找出热热闹闹的小集市。

    沈遇对此简直大开眼界,在还没来阳城的时候,他就觉得这是个大城市,来了之后,他到过的地方并不多,他完全没想象过,阳城竟然也像他的老家或市那样,有这种乱糟糟的集市。

    那天两个人牵着手,将整个集市都逛透了,直到暮色暗沉,那天是冬天里难得的晴日,四五点钟就来临的晚霞,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,路边偶尔可见的积雪,都被染成暖融融的金黄色。

    晚上回到家,沈遇一把甩开霍殷的手,哒哒哒跑进去把暖气开上,霍殷看着他的背影直乐,说:“手机上就可以操纵开暖气,你着什么急?”

    南方不像北方有专用供暖暖气,南方冬天用的就是空调的制热功能,沈遇站定在暖风口下面,嘴巴对手边呵气边搓着对准风向。

    霍殷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挪到储物间,走过去从沈遇身后环着他,问道:“冷着了?我牵着你的手的时候,觉得你的手不冰啊......”

    霍殷有些疑惑地捧起沈遇的手,搓了搓,发现确实是暖呼呼的,这双白嫩嫩的手,一直被他握在掌心温着,没道理会冷。

    “我不冷。”沈遇回头眯着眼笑。

    “那你呵什么气?吓死我了。”霍殷嘟囔着伸手摸了摸沈遇的脸,暖烘烘的,确定沈遇真的不冷,才放开他。

    “我就是想吹暖气,刚才站在空调底下的时候,你不觉得场景很像电影里的吗?电影里的男主人公在冬天路灯下等女主,都是这样搓搓手,呵呵气,然后揣进口袋里的。”沈遇一本正经地解释,一双眸子像是闪耀的星星。

    霍殷失笑,他点了点沈遇的额头:“一天到晚,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呢?我去做饭,你自己玩一会儿,或者来打下手。”

    说完,霍殷还顺手帮沈遇把外套脱了下来,挂在一边的衣物架上。

    然而他转身,沈遇就跟着他转身了,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:“我去给你打下手。”

    不过说是打下手,沈遇也没干什么,往常里他还是很能干的,霍殷经常说娶他回家有福气,能干又耐操。

    不过这几天,沈遇的紧张总是时不时就冒出来,一走进厨房,他又开始有点焦躁地踱了两圈,念叨着:“我到时候见你爸妈,需要把长头发剪掉吗?我们今天出门应该去剪头发的,我会不会显得太邋遢了?”

    霍殷对沈遇这几天的焦虑已经见怪不怪了,他边操刀忙活着,边说:“放心吧,只是见一面,不用紧张,我爸妈都是很开明的人,他们肯定会喜欢你的......”

    这样的对话,这几天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。

    霍殷有些心疼地回头看了垂头的沈遇一眼,说:“你要是实在紧张,就先不见他们,等你做好准备了再见他们也没关系的,别紧张。”

    沈遇摇了摇头:“我想见他们,我想看看他们。”

    霍殷轻轻叹了口气,自从提出让沈遇见一下他爸妈,沈遇就对这件事特别执拗,好像这次没见成,他就输了似的,跟自己拧着劲儿。

    “宝贝,你先去沙发等晚饭吧,你在这里走来走去,容易滑倒。”霍殷说。

    沈遇思绪似乎也没在这,他顺从地点了点头,就去了沙发上,盘腿撑着脸坐着,又陷入了紧张的情绪内耗里。

    沈遇很难向霍殷解释他的紧张,也很难解释他的执着,可是在第一次霍殷提起他的父母后,一种渴望就在沈遇的心里头埋下了,那就是看一看霍殷的父母。

    他实在太好奇了,好奇霍殷是在什么样的家庭里长大,为什么成长成了这么好的人。

    在他短暂的十八岁人生中,从来没有见过霍殷那样的人,那样明烈而耀眼,却又温柔而包容。

    在遇到霍殷之前,沈遇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会遇到一个这样的人,甚至和这个人成为情侣,因为他根本就想象不出来这样的人。

    他爱霍殷,这样美好到失真的浓烈爱意,就像是绚烂的烟火一样,惊艳而震撼。

    但是烟花无根茎,沈遇只有真真切切地看到了霍殷的根茎,看到他的霍殷是怎么长大的,他才能相信自己真的拥有了这么美好的人。

    厨房里很快传出来食物的飘香,沈遇听得到汤煮好了,咕噜咕噜的声音很好听,这些和霍殷有关的烟火气息,都染着温暖而安心的色彩。

    “阿遇,吃饭了。”霍殷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,语气熟稔得仿佛他们已经是生活过几十载的老夫老妻。